新京報訊(記者 胡涵)“好多老家人給我打電話罵我,說我在北京碰瓷!”今日中午,被指“訛詐外國人”的當事大媽李女士情緒激動,她稱,不實報道讓她壓力很大,將追究拍照者的責任,“他必須給我道歉”。
  李女士表示,事發時她正沿斑馬線過馬路,外國小伙騎車闖紅燈將其撞倒。因自己心臟一直不好,被撞倒後,她心臟病發作,被送往醫院,並非故意碰瓷。醫院檢查認定她緊急軟組織損傷,腳腕和肩部疼痛。“外國小伙賠付的1800元主要是急救車費用和醫葯費。”  (原標題:當事女士:拍照者須向我道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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